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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大学美术馆发展基金

创建时间:  2025/11/06  宣惠民   浏览次数:   返回



一、基金名称

上海大学美术馆发展基金


二、设立背景与目的

为支持上海大学美术馆的可持续运营与学术发展,推动“新海派”艺术的传承与创新,提升美术馆在展览策划、学术研究、藏品建设与公共教育等方面的专业能力,特设立本基金。基金旨在广泛吸纳社会资源,尤其是上海大学校友及社会各界的力量,共同助力美术馆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艺术平台。


三、基金来源

上海大学校友捐赠

企业、社会基金会等机构捐助

各界社会贤达捐赠

其他合法来源


四、基金用途

展览支持:包括开馆展、年度主题展、国际交流展等的策划与实施;

学术研究:支持美术馆学术委员会的运作、学术出版、研讨会举办等;

藏品建设:用于艺术品征集、修复、保管及数字化建设;

公共教育:学生实习、创新创业、开展讲座、工作坊、导览、艺术进社区等项目;

设备与空间优化:包括灯光、安保、展厅设备租赁与购置等其他与美术馆发展相关的必要支出。


五、捐赠方式

请有意捐赠者和联系人联系,获得捐赠方式,并在转账时注明“美术馆发展基金”、捐赠人姓名、联系电话等信息,便于开展捐赠鸣谢。

联系人:罗阳

联系电话:18221169696

联系邮箱:luoyang1106@shu.edu.cn


六、捐赠鸣谢

为感谢捐赠方的支持,美术馆将提供以下回馈方式(可根据捐赠金额协商定制):

捐赠证书及致谢函;

展览开幕式邀请、VIP导览待遇;

参与美术馆特别活动与学术论坛;

享有美术馆出版物的赠送与项目合作优先权。


七、发起与管理

本项目由上海大学美术馆、上海大学博物馆共同发起,上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指导和支持,通过校友网络、企业合作等多渠道进行宣传与推动。

本项目由上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统一管理,设立专项账户和项目管理机构,确保专款专用;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情况,接受捐赠方与社会监督。


八、附则

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未尽事宜由上海大学美术馆与上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解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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